辩此者以他证合之。宋·咸平中,职方魏公在潭州,有数子弟皆幼,因相戏,以一钓竿垂钩,用枣作饵,登陆钓鸡雏,一子学之而误吞其钩,至喉中,急引之,而钩须已逆不能出。
又有劳虫,膈噎虫、癞虫、蛊虫、狐惑虫,未易悉举,医者推类而治之可也。故蒸热之久,内有干血,干血不去,则新血不生者,人身之道也。
白花、乌梢、土蝮三蛇者,血气之属也,用血气之属以驱风,岂不油然而润乎?栀子泻火,屈曲而下,能疗小便之赤涩。
肝之液为泪,肝有风热,故令泪出。此以顺为性,而效法乎干以为功,牡之用也。
明于精寒不嗣,昧于血燥不胎,非良手也。故用香附、苍术、抚芎以顺气,栀子以泻火,山楂、神曲、砂仁以消食。
叙曰∶呕有声长、声短之辨,吐有见痰、见食之分,参之以脉证,合之以颜色,问之以从来,始为无失。手足倦怠者,四肢受气于脾,脾病则无以受气,故倦怠。